安康市住房公积金购商品房贷款办事指南
一、申请贷款条件
1、借款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,同时一年内无支取行为。
2、具有稳定的收入、信用状况良好、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。
3、用于购商品住房贷款。
4、采用规定的担保方式(房产抵押、职工联合担保、置业公司担保、按揭贷款等)。
二、贷款额度、贷款期限、利率
1、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可申请最高贷款40万元;夫妻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可申请最高贷款30万元。同时规定首套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,不超过所购商品房价格的80%;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,不超过所购商品房价格的70%。以房产抵押的,不高于抵押房屋评估价值的70%。职工联合保证金额不得低于中心的贷款额的40%。
2、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,可延长退休后5年。
3、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。在贷款期间遇公积金利率调整,于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利率。
三、贷款需要提供材料及程序
2、贷款的程序:
(1)、借款人提交贷款材料,填写《安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》。
(2)、中心审核贷款资料,于3个工作日内(特殊情况15个工作日内)作出贷款的决定,准予贷款的,借款人到中心签定《借款合同》,办理担保手续。
(3)、根据保证方式不同,按照以下程序办理:
①置业担保公司程序: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资料、《借款合同》→担保公司办理担保→中心签字盖章→银行签字盖章→中心开具放款凭证、支票→银行转帐。
②职工联合担保:担保人在中心《借款合同》签字按印,中心签字盖章→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资料、《借款合同》→银行签字盖章→中心开具放款凭证、支票→银行转账。
③房产抵押:借款人持中心签字盖章后的贷款审批资料、《借款合同》→领取抵押登记表→银行签字盖章→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→中心代办保险后开取放款凭证、支票→受托银行收取抵押的房产证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→银行转账。
④按揭贷款: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资料、《借款合同》→银行签字盖章(银行代办抵押登记手续)→中心代收保险后开具放款凭证、支票→银行转账。
四、贷款的偿还
1、贷款年限在一年以上的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。
2、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本金。
贷款需要资料
一 |
个人基本资料 |
资料份数 |
1 |
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(户口簿)原件审核 |
复印件2份 |
2 |
婚姻证明原件审核 |
复印件2份 |
3 |
借款人夫妻双方信用报告(委托银行出具) |
原件1份,复印件2份 |
4 |
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设偿还账户原件审核 |
复印件2份 |
5 |
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声明(中心网站下载) |
原件2份 |
6 |
县区职工通贷:单位催还职工公积金贷款承诺书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(中心网站下载) |
原件各2份 |
二 |
购商品房需要资料如下 |
|
1 |
购房合同原件 |
合同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; |
2 |
购房交款正式发票原件审核 |
发票复印件2份贴表内 |
三 |
担保 |
|
1 |
置业公司担保:担保保证书(中心网站下载) |
原件2份 |
2 |
职工联合担保:担保承诺书 |
原件2份 |
3 |
办理按揭贷款:房屋开发公司同意为借款人提供阶段责任保证书 |
原件3份 |
4 |
房产抵押担保的:房管部门出具房屋评估报告 |
原件2份 |
注意:1、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。2、为减少往返次数,请仔细阅读办事指南,对不明白的事项办事人员给予解答。
咨询电话:329881 联系人:陈光丽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网站:www/akgjj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