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(住 宅) 业 主 入 住 须 知

时间:2015-12-20 11:43:25来源:阅读:17

一、您在办理入住手续时,请带齐以下文件及相关费用

     1.《入住通知书》原件、契税发票原件、专项维修资金票据原件、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及购房发票原件,复印件各一份;
     2. 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     3. 您应本人亲临办理交房手续。如因故不能亲临,受托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的同时,还须出具您本人签署且经过公证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和您的有效身份证,方能办理交房手续。
     4. 请您带齐各项费用在本物业客服中心办理交房手续。
二、根据辖区公安机关要求,您须据实填写家庭成员登记表等相关内容,请您随身携带您及家庭成员的基本资料(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、1寸照片2张)。
三、在办理入住手续(详见入住流程图)时,有物管员陪同您对所购房屋进行验收,协助您填写、签署入住文件并移交钥匙,还将向您介绍有关入住事宜。
四、办理装修手续及监管(详见装修管理流程图)
  (一)办理装修手续
    1. 到本物业客服中心领取《室内装饰装修申请审批表》;
    2. 确定装修方案(施工图),通过物业管理公司审批,到交费处交纳装修保证金;
    3. 办理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;
    4. 本物业物管员为装修业主开通水电。
  (二)装修监管
      1. 为保证本物业建筑设计风格、外观不被人为损坏,预防高空坠物,业主须在窗户内安装防盗网,不得安装凸出窗户、阳台外的晾衣架、遮阳蓬及其它设施。
      2. 在装修监管过程中发现若有违反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》、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》、其他规约等行为,物业管理公司应对违规者进行劝阻和制止,并责成违规装修户限期整改、恢复原状,对不听劝阻的,可采取停水、停电措施,直至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,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违规者承担。
      3. 装修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物管员的监管,发现违规行为,经责令纠正而未整改的,将扣除装修保证金500元。
      4. 装修满一年,经复检,无相关业主投诉;无侵占相邻业主权益行为,业主凭保证金收据和物管员签字验收单,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。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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